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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中小微企业必知财税政策!
 发布时间:2025-05-11 12:58:51 点击量: 
          
          自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,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可免征增值税。这对于业务量不大的小规模企业来说,能直接减少资金支出。同时,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,减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;适用3%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,也减按1%预征率预缴增值税。这大大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缴纳成本,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。
在2027年12月31日前,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、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取得的利息收入,免征增值税。这一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放贷,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,让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和发展。
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,实际税负仅为5%。这使得小型微利企业在盈利后,能留存更多资金用于研发、拓展业务等,增强企业竞争力。
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减半征收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这些税费的减免,减轻了企业的运营负担,让企业轻装上阵。
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(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。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支出。
 
 


